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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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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源化利用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与形势

 

(一)“十三五”以来主要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标准打好清废攻坚战,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着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机制制度更加健全。省政府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省级成立 19 个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省市县三级实现专班全覆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推进机制更加有力。围绕打赢清废攻坚战,陆续出台《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在全国率先制定《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减收处”水平加快提升。多措并举推动源头减量,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 49 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19 家、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 18 家,数量均居全国第一;创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3 个,数量居全国第二;1202 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着力破解收集难题,建成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点 101个,县级行政区覆盖率 100%、企业覆盖率 99%以上;建成工业固废回收中心 183 个,服务企业超过 14 万家。大力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 1207 万吨/年,是 2015 年的 2.91 倍,形成焚烧、填埋、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式并举的综合处理体系。全省工业污泥处置能力达939 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8%以上,高出全国水平 20 个百分点以上。

 

三是数字化治理实现重大突破。在全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和绍兴市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基础上,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首个“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试点省。建成投运“浙里无废”数字化应用,构建了“1+7+n”(1 个主驾驶舱、7 大模块、n 个子场景)的框架体系,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贯通、五大类固废多跨协同。投运以来,覆盖企业 23.8 万家、实时监控危险废物转移超过 63 万批次,16 万次线上预警触发线下查处违法行为近百起,为 5800 多家企业促进固废处置交易 2400 笔,引导61 亿人次参与减纸减塑。“浙里无废”获评第二批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

 

四是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深入实施“清废行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动态“存量清零”行动,建立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协调机制,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021 年,各级生态环境、公安、经信、交通部门联合开展危险废物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出动执法人员 22 万多人次,立案查处 3678 件,罚款 12310万元,刑事拘留 182 人。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网格、河(湖)湾(滩)长巡查,及早发现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常态化。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案件逐年减少,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倾倒行为有效遏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产生量和污染风险仍在高位。大量消耗、大量废弃的生产模式还未根本转变,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 4600 万吨,电力、钢铁、化工、纺织和造纸等 5 个行业产生量占 76%。而相应减量措施不够有力、效果还不明显,全省工业固废产生强度 0.3 吨/万元、是先进省份的 1.5 倍以上。同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仍呈多发态势,特别是利用价值不高的工业废边角料非法转移和倾倒时有发生。

 

二是回收、利用和处置环节仍有短板。16 个县(市、区)尚未建成工业固废收运平台,已建成的与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融合度不够高,统一收运覆盖面还不够广。上规模、技术强的回收利用骨干企业数量偏少,分类后的“可回收固废” 转化为“再生资源”的渠道还不够稳固、还比较狭窄。飞灰、废盐等特定种类危险废物以及废玻璃、废布料等低附加值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仍存在明显缺口。早年建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技术装备水平普遍较为落后、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安全和污染风险日益凸显。

 

三是治理体系和能力亟待完善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制度尚不健全,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的统计不够全面,底数不够清晰,制约了科学、精准施策。重点行业源头减量的压力传导机制还不够有效,企业主动减量的积极性不够高。工业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品认证标准缺失,制约了行业做大做强。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以及低价值工业边角料等利用处置,还存在技术“掐脖子”问题。一般工业固废数字化监管刚刚起步,近 50%的产生单位还未联网监控。

 

(三)面临形势

 

进入“十四五”,我省将迈上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新征程。在减污降碳协同大格局和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大背景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作出“努力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 部署要求,为我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战略机遇和发展空间。二是全域 “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内在要求,为我省加快拓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和规范化无害处置明确了新方向。

 

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把推动绿色发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总体导向,为我省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引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了新目标。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对我省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稳增长与安全处置的双重挑战。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科学治废、依法治废、精准治废、数字治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全域“无废城市” 建设为抓手,聚焦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推动高质量打赢工业固体废物歼灭战再升级,建立健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领域的关键路径与政策体系,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争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先行示范省。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系统推进。以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系统谋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增强污染治理与碳排放控制的协调性,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创新驱动,产业支撑。以创新为第一驱动力,把科技创新作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引擎。强化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壮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产业。
数字赋能,深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整体智治”理念,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政府主导,多元共治。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发挥国家级工业园区、头部工业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产方式普遍推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利用处置能力富余、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利用处置设施全面升级,低碳利用方式和先进技术装备得以普及,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 90%。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领跑企业,形成较强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实现工业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填埋率 5%以下),对全省减污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建成“无废工厂”500 家以上,“无废”理念在工业领域得到广泛认同,现代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构建,打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标杆。

 

表 1 浙江省 2022-2025 年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强化全生命周期理念,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在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探索绿色设计路径,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提升。引导企业采取自我声明或自愿认证的方式开展绿色设计评价。严格落实电器电子、汽车、船舶等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控要求,减少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物质使用。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

 

2.严格项目准入管理。研究制定行业整治、项目准入等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等相关技术规范核发排污许可。探索新改扩建项目基于现有利用处置能力以及与现有建设项目的资源耦合立项审批程序。严控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从严把关新建项目环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和验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编写,细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和末端治理可达性分析。按国家名录限期淘汰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按照增加碳汇、减少碳源的原则,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

 

3.培育示范建设单元。充分利用财政税收、环保审批等优惠政策,推动实施一批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项目。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推进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协同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工业固体废物共享消纳、集成控制、转化利用为核心的生态链接发展模式,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完善“无废工厂”“无废园区”评价体系,推进形成一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到 2025 年,全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工作,建成“无废工厂”500 家以上。

 

栏目1 工业领域无废升级工程

 

1.聚焦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加快探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优化技术和装备改造,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2.培育行业标杆。强化“无废工厂” “无废园区”评价体系修订,对标对表,梳理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典范。建设一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园区。推进铅蓄电池、电动行业蓄电池、光伏太阳能电池板、风机叶片、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强化示范引领。

 

(二)健全工业固废收集转运体系

 

4.深化实施工业固废固体废物分类贮存。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和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相关标准要求,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理和强制分类制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新危险废物类别环境管理。

 

5.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建设指南,推进“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支持金属冶炼、造纸、汽车制造、光伏行业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到 2025 年,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企业全覆盖。

 

6.强化危险废物分类收运管理。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推动小微收运平台参照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管理。到 2022 年,全省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城市建成区内特定危险废物运输通行路线备案制度。坚持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维护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水、陆运输监管,实施运输企业安全状态动态评价。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装载前“五必查”、安全码和电子运单查验制度,实施“亮码上岗、扫码作业”。

 

栏目2 收集转运体系示范工程

 

1.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高标准推进工程。优化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产废企业收集转运体系布局,强化车辆配置和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

 

2.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示范工程。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对相关营业主体开展分级评价,开展差别化监管措施,推动收运平台长效运营。

 

(三)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7.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重点品种,大力推广使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产品,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建设至少 1 个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到 2025 年,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9%。

 

8.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拓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途径,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建设,启动废盐处置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攻关,打通飞灰、废盐资源化通道,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到 2025 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占比下降至 5%以下。

 

9.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园区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原材料和废弃物源头减量。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

 

10.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市场建设。培育和扶持一批技术先进、资源化利用能力强、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培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经营规模较大和拥有一定数量回收网点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高效、高质、高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按需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保障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化推广。

 

栏目3 收集转运体系示范工程

 

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可再生资源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三网融合”模式,建设一批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工业边角料等为重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实施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鼓励开展废塑料化学循环利用。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在建筑材料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地下采空区充填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提取固废中有价元素,生产纤维材料、白炭黑、微晶玻璃、超细填料、节能建材等。到 2025 年,冶炼渣(不含赤泥)、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均达到 73%。

 

3.新能源行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探索建立动力电池、光伏行业、风机叶片等回收利用规范制度,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强化溯源管理,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设一批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到 2025 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新能源行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四)加强处置能力建设

 

11.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着力补齐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加快完成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铝灰,绍兴市印染污泥,绍兴市、台州市工业废盐,瑞安市、湖州市吴兴区工业边角料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探索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持续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12.鼓励产废企业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社会化服务,有效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

 

13.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落实危险废物“一件事”改革要求,分行业、分类别制定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 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的利用处置设施。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量化评级分档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实时评价,差别化监管。到 2025 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完成率达 50%。

 

栏目4 利用处置行业领跑工程

 

1.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齐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种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短板。

 

2.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创建工程。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跑者”企业。打造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头雁工程,着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水平,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打造运营服务平台、完善政策体系机制。到 2025 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集聚度和国内影响力明显提高。

 

(五)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14.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数字化改革。完善“危险废物在线”“一般工业固废在线”智能闭环监管系统,迭代应用场景与系统功能,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流程“一码到底”“一链溯源”。全面推进视频监控等智能监控手段,建立智能监测预警分析应用模型,实现精密智控、整体智治。推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建立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工业领域有害物质数据库,创新开展大数据监管。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

 

15.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组织管理。依法严格开展危险废物鉴别,规范鉴别流程和鉴别结果应用。组建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报告抽查复核等工作。提升我省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能力,科学、高效地利用处置固体废物。

 

16.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企业排查见底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设区市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工作,制定本市行动方案,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底数大排查。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企业监管源清单,完善企业清单动态监管机制和物质流流向管理机制。建立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报告制度。

 

17.开展历史堆场填埋场排查和清理整治。全面排摸非正规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和填埋场,制定实施“一场一策”的清理整治方案,同步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堆放或填埋地块的污染管控。

 

(六)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18.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和公检法环税执法联动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检察公益诉讼联动,落实举报奖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跨行政区非法处置特别是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以尾矿处置、建筑垃圾利用等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并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建立健全事前预警遏制、事中追踪阻断、事后追溯严惩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区域工业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依法简化跨省转移手续。强化共享长三角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加强对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跨区域联合监管。

 

19.强化应急处置管理能力。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网络建设,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和装备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领导

 

建立《规划》目标任务省级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各条线目标任务的协调、督导,确保落地见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市、县(市、区)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2022 年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发布本地区污染防治规划,分解落实目标、确定重点工程项目,按步骤有计划抓好落实。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3 年、2025 年分别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精神,配套出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飞灰废盐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强化固废治理的法律政策支撑。

 

(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鼓励各地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技术研发的支持,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工业绿色发展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国家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利用好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实施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相关产业规模化良性发展,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路径和模式。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智库、第三方机构的桥梁作用,鼓励有条件地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助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纵深开展。推动与沪苏皖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互促互补共赢,在一体化进程中补齐短板、强化优势。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创新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形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体系。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结合固废法普法和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大力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引导,组织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舆论引导,强化典型选树,积极营造社会氛围。

 

文章来源:46危废

 

2022上海国际环保展将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拉开帷幕。本届展会展示面积将达17万平米,汇聚超2,000家品牌展商。展示范围涵盖综合治理、水、大气、智慧环保、环境监测、资源再生、土壤、噪声8大环境污染治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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